悠遊卡擬可在夜市攤商消費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5年3月26日電)金管會開放,未來悠遊卡也可以在夜市使用。根據金管會了解,悠遊卡考慮選擇寧夏夜市一些攤商試辦。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預告修正「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增加電子票證的支付範圍,現行電子票證交易型態為「商品或服務性質」以及「政府部門款項」等,但是政府款項僅限於政府部門規費,像是辦理身分證費用等。

金管會放寬,政府部門款項,擴大為稅捐、罰鍰以及電信費用等。也就是說,未來悠遊卡繳稅、罰鍰與手機費用等,且不受到單筆交易新台幣1000元,僅受儲值金額1萬元的限制。

金管會表示,為提升電子票證使用便利性,並兼顧電子票證風險控管,小規模的特約機構除現行的刷卡、插卡、輸入密碼的方式或其他可供持卡人進行確認的方式,也可以改將交易感應距離限縮至4公分以下的方式消費。

官員解釋,未來悠遊卡可以找一些小規模的特約商店用感應式消費,包含夜市攤商。所謂小規模的特約商店,是指資本額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年營業收入低於6000萬元等。根據金管會的了解,像是悠遊卡等考慮找寧夏夜市攤商先小規模試辦。

電子票證除了悠遊卡外,還有愛金卡(iCash)、遠鑫(Happy Go卡)和一卡通等也可以從事相關業務。官員表示,修正法規預計在4月中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