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翔驚爆炒股案外案 違法砸7.7億元買必翔電 金管會開罰

輔具大廠必翔實業 (1729-TW) 涉炒股,金管會今 (24) 日發現,必翔今年 3 月底違反公司內規,斥資 7.7 億元買旗下必翔電股份,已違反證交法,金管會開罰必翔負責人伍蔣清明 24 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

必翔之前才傳出涉嫌炒股案,創辦人伍必翔、擔任董事長的妻子伍蔣清明,涉嫌炒作必翔股價,在 16 個月間從每股 30 元炒到 74 元;如今再傳出,必翔 3 月底不但違法增持旗下必翔電持股,且一下手敲進後,必翔電股價就一路暴跌,導致必翔該次買股大套牢。

金管會表示,依必翔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的規定,投資單一股票的限額以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的股東權益 20% 為限;不過,必翔今年 3 月 27 日至 29 日間,不顧 3 席中 2 席的獨立董事反對,仍取得必翔電股權,合計 2917 萬 7000 股,總金額 7 億 7538 萬 134 元,已違反投資限額規定。

不但如此,3 月 29 日當天必翔電股價重挫超過 30%,且之後一路暴跌,兩個月下來,必翔電股價僅剩 2、3 元,以必翔 3 月底當時平均購買價格 26.57 元來看,必翔根本血本無歸。金管會今天針對必翔違反證交法,對必翔董事長伍蔣清明開罰 24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