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灣人口老化趨勢 預測長期照護需求

老年人口與所需的老年長期照護並非單純的一對一關係,兩者間涉及健康程度、性別比例、家庭制度,以及對進住安養機構態度等因素,影響長期照護需求。

撰文:陳肇男(本文摘自台灣銀行家7月號)

台灣地區人口老化速度相當快,在1993年老年人口已占總人口的7%,開始進入「高齡化社會」。根據國發會的推計,到2018年該比率將超過14%,成為「高齡社會」,到2025年該比率將增加為20%,進入「超高齡化社會」。

人口老化所增加的老年人口與所需的老年長期照護並非單純的一對一關係,兩者之間會受到老人健康或失能程度、人口因素包括出生、死亡、遷徙與性別比例,以及社會因素如家庭制度、老人對進住安養機構的態度等因素影響,而有不同的長期照護需求。另外,中央機關與縣市政府對老人長期需求資訊也有所不同。

家庭變小,使老人照護功能變小
理論上,老人個人及社會應盡量促進老人身體健康,在壽命延長之時,也要盡量延後進入失能的狀況。健康的老人能自理生活,但在生活滿意度方面,有研究指出,老人必須在5種社會支持,包括:生病照顧、料理家務、交換意見、生活費支持,及不定期金錢支持中取得2種或以上的社會支持,生活滿意度才會提高。而老人一旦失能就有長期照護的需求,而失能程度常採用的衡量指標有日常生活活動(ADLs)及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IADLs)。

ADLs一般包括:穿著、洗澡、上廁所、移位、進食等項目,所以是用來評估自我照顧之功能。IADLs則包括:使用電話、上街購物、備餐、家務處理、洗衣服、處理財務等項目,主要用來評估執行常規活動。此類活動所需要的技巧比ADLs更加精細,因此它代表一個人獨自居住在社區中的能力。簡言之,ADLs的功能障礙表示基本自我照護能力受限,需要個人照護服務;而IADLs功能障礙則代表需要社會服務方面的生活照顧。

失能率與年齡增加的關係,各國的發現相當分歧。美國根據1970年代資料發現老人失能率隨
時間而遞增。但是對OECD國家在2000年左右的研究發現則是隨時間而遞減,我國主計總處依6項ADLs在2000年之戶口普查結果顯示,男性、女性及合計之失能盛行率分別為1.48%、1.56%、1.52%。而2010年戶口普查結果則分別為2.04%、2.07%、2.06%,呈隨年齡而略為增加的趨勢。

而人口因素通常必須通過社會因素去影響長期照護,以出生率為例,台灣從1960年代初的千分之42,下降到2010年的千分之8。這種出生人數逐年快速遞減的現象,不但影響人口的年齡結構,也影響到家庭制度。前者是指20∼64歲生產年齡人口減少,而同一時間,死亡率下降使得生產年齡人口的數量與比例下降,所以每個生產年齡人口所需扶養的幼年與老年人口增加,也就是一般所說的扶養比增加。後者則是指出生數減少使得家庭人口數減少,也就是從大家庭轉變為小家庭。1965年時,擴大家庭(除一對已婚夫婦外,也含父母、岳父母或其他已婚夫婦)的比率為66%,到2001年降為36%。傳統上,家庭是老人照護主要來源,家庭變小,它的老人照護功能也隨之變小。

8成以上老人希望「在地老化」
家庭若無法扶養老年人,只有讓他們住進安養機構。1960年代的北歐,有些民眾因不滿於機構生活中的束縛及缺乏自主隱私性,遂產生回歸家庭與社區的想法。希望在老化過程中,不要因身體功能衰退就必須住進機構養老,而仍然能夠留在家中持續家庭生活,這就是一般所說的「在地老化」的概念。有一項調查指出,2010年時美國有高達88%之65歲以上民眾希望能盡可能的留在家中,目前主要工業國家如英國、加拿大、美國、澳洲和日本均以此為長期照護改革的目標。而我國衛福部的老人狀況調查也指出,老人住進安養機構或長期照護機構的需求也不高,2005年的調查結果顯示,65歲以上老人未來生活可自理時願意使用安養機構、老人公寓、老人住宅或安養堂之比率只有14.96%。

另一個影響老人長期照護需求的人口因素是性別比例,女性的零歲平均餘命比男性長,我國男性由1960年的62.3歲增加為2015年的77.2歲,同期間,女性的零歲平均餘命則由66.4歲增加為83.7歲,所以老年人口中女性多於男性。本文前面也指出女性的失能率略高於男性,女性比例高,長期照護需求也比較高。但是女性年輕時還是家庭主要照顧者,與家人情感較好,年老時,在地老化的傾向與被接受度都比較高。

都市老年人口比率已超過農業縣
不過,要實施在地老化,小家庭與社區都缺乏資源,必須要由政府提供協助。我國中央政府已在1998年開始執行「老人長期照護3年計畫」。至2007年,行政院進一步核定「我國長期照護10年計畫」,有些縣市政府也擬定他們的執行計畫。換言之,長期照護計畫之推行需要中央政府在政策、財務及人力訓練提出規劃,而縣市政府則是負責長照的執行層面。要做好政策規劃與落實執行,中央政府需要總體的老年與失能人口推計,縣市政府則需要縣市別的推計,以便將人力與資源投入最需要的縣市。

國發會(及其前身經建會)人口處每隔2、3年會做一次總人口推計,但近期內則無縣市別人口推計。本文遂採用中央研究院一般均衡模型團隊,以2013年為基期,推計到2061年的65歲以上老年人口及失能人口的結果(詳見表)。

由表可知,在這一期間台灣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將由269萬人增加為670萬人,共增加148.76%。其中,北部、中部及南部分別增加181.36%、139.26%,及118.19%,而東部則只增加75.18%。以縣市別而言,以新北市增加223.70%為最多,其他都市的增幅也在100%以上;而農村縣份之增幅大多在100%以下,例外的有新竹縣、澎湖縣,及彰化縣。新竹縣可能是受科學園區的影響,而澎湖縣則是小三通的影響。

由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來看,城鄉差異呈大逆轉的現象。2013年時,農村縣份的老年人口比率大都在13%以上,而都市大都在10%以下。到了2061年,都市之老年人口比率大都在38%以上,而農業縣大都在31%到35%之間。逆轉的原因有可能是1950年代嬰兒潮世代,在年輕時候遷居都市,然後也在城市老化。

未來全國需要在地老化人數近百萬
衛福部2010年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將具ADLs障礙者依其分類區分為51∼70分、31∼50分,與0∼30分,3個等級。分數愈低者,失能程度愈高,所需專業照護等級愈高,愈有可能需要住進機構,因此可將ADLs障礙0∼30分者,視為需要住進機構者。排除這一類人,只用ADLs障礙分數30分以上之失能比率乘以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就可得到需要在地老化照護的人數。由表可知,全國在地老化人數將由2013年的29萬餘人增加為95萬餘人,增幅為227.76%。以縣市別而言,都市的在地老化人口一直都比較多,增幅也比較大。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應將表中所列人口數視為常住人口而非現住人口,也就是其中有一部分人可能是籍在而人不在。換言之,有一部分老年人口可能不住在台灣,所以可將老年總人口視為高標。就縣市別而言,有一部分人可能在國外,或可能住在其他縣市,只有透過訪視老人並同時建立資料卡,將來就有可能掌握真正的動態資料,並回饋給中央政府,以便建立最好的政策。(本文作者為前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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