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訴訟案改變策略 台新撤兩案加快宣判

彰銀訴訟案改變策略 台新撤兩案加快宣判

彰銀經營權爭議持續,但台新金為讓此事件早日落幕,訴訟策略出現調整,原本在高等法院上訴有三項訴求,已決定撤回「改派三席董事為台新推薦人」、「金錢損害賠償」兩項,將全力爭取「確認彰銀經營權」訴訟,進而加快產生宣判結果,最好在今(106)年6月彰銀董監改選前,判決能夠出爐。 103年彰銀改選九席董事,台新金只拿下三席,由財政部拿下多數董事席次後,宣告喪失對彰銀經營權。為捍衛權益,台新金馬上提出訴訟,希望確認與財政部之間的契約關係。 台新金表示,民國94年標下彰銀特別股後,一直到100年都獲得財政部支持,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席次,但前財政部長「違約、違法」的行為,導致這場經營權之爭的出現。 眼看這場爭議已經快要滿3年,為能及早有一個宣判結果,台新金決定減少訴訟的爭議點。經董事會提議後,將專注在契約存續問題,撤回「改派三席董事為台新推薦人」、「金錢損害賠償」兩項訴訟。 事實上,在「金錢損害賠償」部分,民事一審時,台新金按永久喪失彰銀經營權計算,主張財政部應賠償165億元;二審時改按喪失一屆經營權計算,變為求償5億多元。台新金指出,關於現在彰銀經營權僵局,原本希望新政府上任後,能有重新配合的機會,「要進、要退皆可」,但目前協商仍不是很暢通。 台新金重申,從過去到現在,立場始終秉持捍衛民國94年以來,即擁有的彰銀經營權,也希望行政院督促財政部在法院說真話,以及呼籲行政院勿放任公股在今年彰銀董監改選時,徵求委託書。 不過,對於台新金的撤告,財政部僅表示「尊重」,仍強調今年6月彰銀董事改選,將由公股盡力爭取該有的席次,積極行使股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