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島債券指數編製原則 公布

工商時報【記者高碩圻╱台北報導】 櫃買中心昨(1)日正式對外公布寶島債券指數編製原則,預計自9月1日起公布指數,以供各界參考。 經過討論,櫃買中心規畫發布之編製寶島債券指數,計有人民幣計價之寶島債券指數及新台幣計價之寶島債券指數兩種。依據寶島債券指數編製原則,指數成分債券的選樣原則如下:債券發行人信評等級須為標準普爾(S&P)A+、A或A-或穆迪(Moody's)A1、A2或A3;債券流通餘額達人民幣5億元以上,且剩餘年限須達六個月(含)以上十年(含)以下。 櫃買中心已在上周三召開寶島債券指數編製諮詢委員會,就寶島債券指數的成分債券選樣原則、計算公式、權數以及發布頻率等進行討論並通過指數編製原則,以編制具代表性及可交易性的寶島債券指數。 櫃買中心表示在寶島債券市場快速發展下,編製與公布寶島債券指數,將可反映我國寶島債券市場整體之漲跌與殖利率的走勢變化,有助於提升寶島債券市場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