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額買股 開放券商推薦標的

工商時報【黃鳳丹╱台北報導】 定期定額買股票辦法出爐!明年1月16日將正式上路,為普及業務範圍,將不限證券商財富管理部門,透過經紀業務也可承作,以「買進張、分配股」的方式投資,券商不再受推介辦法限制,也可出具專業研究報告,提供投資人評估選擇標的。 證交所表示,定期定額買股票與ETF,不包含權證、槓桿或反向ETF,各該部位不可當沖,其邏輯也是為「中、長期投資」設計,在現行架構下實施,證券商只需報備即可,並於每天6點之前,回報證交所定期定額買股部位情形,以確保投資人權益。 透過經紀業務,證券商需整合所有要買的個股與數量,並由綜合交易帳戶買進「張」,再分配「股」進投資人帳戶,按比例分攤證交稅與手續費,剩下的零股則由證券商設立調節專戶自行處理,但調節專戶內的股票不能再轉移出至投資人帳戶,該專戶是因買進投資人所需的股票後剩下零股,不受研究報告出具2小時內不能買進相同個股的規定限制。 對投資人而言,長期累積下若認為獲利已滿足要求,則可自行賣出。至於要買什麼股票,證券商將可由研究部門出具個股的營運、獲利等內容報告,由營業員提供給投資人,讓其自行評估是否要買進該股。證交所表示,證券商應有內控管理,篩選出適合「中長期投資」標的。 證券商表示,既然以長期的價值型投資考量,最適合社會新鮮人小額存股,或是爸媽幫小孩存教育基金,將優先推薦營運穩定且長年配息的個股,投資人也不能以短期的價差高低來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