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二度就業 那些戰勝不了的事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015年8月1日電)年齡變成原罪,專業證照不管用,如果不是經濟壓力,誰要拋頭露面去和兒女同學當速食店的同事,簡媽媽說,服務業門檻最低,但薪資也少,婦女二度就業,選擇性很少。

台灣未來將面臨嚴重的勞動力短缺問題,政府把提升女性就業率作為補充勞動力缺口的因應對策,不過,因生育子女、照顧家庭暫時退出職場的婦女,想再回到職場卻是困難重重。

婦女重返職場的動機,經濟考量排第一,還有逾3成想重拾過往工作帶來的成就與自信,但因必須兼顧家庭、孩子與工作,重返職場首重工作時間。

根據人力銀行先前的一項民調,有子女的求職者平均待業天數遠高於未婚者,尤其以已婚有子女後轉職者,平均待業期達126天,是未婚者61天的2倍以上。已婚婦女曾面臨求職困擾的比例超過9成,高於未婚者的73.08%。

曾任醫護人員、擁有專業證照的簡媽媽就表示,再豐富的經歷也敵不過年齡條件,就業服務法立意雖良善,但要在中年找工作,仍四處碰壁。雇主雖不能在求職廣告上刊載年齡限制,卻還是可以選擇不錄取,政府根本幫不上忙。

在經濟壓力下,簡媽媽不得不選擇到速食店part-time兼職,卻在告知子女時,被在大學就讀的兒子嗆說,要離他就讀的學校遠一點,而且不准跟其他同事提到自己的名字,讓簡媽媽難過不已,「是我願意的嗎?」。

人力銀行從薪資待遇分析,二度就業婦女的平均月薪為新台幣2萬4553元,低於已婚有子女轉職者的2萬8642元及未婚者的3萬9853元。職場對已婚女性的友善指數同步落後於未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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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2010 年「人力運用調查」也顯示,中高齡女性較年輕世代的收入更低,其因素多與中斷就業,年資無法累計;或因該年齡層女性因過去教育資源不足,較少機會進入高薪工作有關。

另外一位葉媽媽就比較幸運,因為擁有會計專才,加上單純只是因為兒女長大不再需要早晚噓寒問暖,葉媽媽投遞履歷時,就鎖定雇主本來就想招募二度就業的工作機會寄送。

她說,part-time工作要求也不像外界想像的低,儘管如此,「周圍的眼光還是十分不友善」,認為婦女二度就業一定是家中經濟或婚姻出現問題,要勞煩長官不斷代為解釋。

葉媽媽建議,婦女二度就業「先求有再求好」,先將就卡位,只要「便宜又好用」,機會自然會找上門。

在便利超商兼職的周媽媽則有不敢靠近收銀櫃台的心理壓力,尤其同時要代收電話、電信費、煮咖啡、拿包裹、儲值悠遊卡等,手忙腳亂下,每次排隊結帳的顧客一多,同班的服務人員或店長就會發出「嘖嘖」不以為然的聲音,讓曾擔任公司小主管的她,困窘到很想鑽到地洞裡。

「何嘗不想找坐辦公室的工作」,周媽媽無奈說,現在很多專業技能已經脫節,而且哪裡有只上半天班,又能兼顧家庭的辦公室工作,「老板怎麼也會選個年輕貌美,看起來賞心悅目的妹妹,何苦要一個歐巴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