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月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106年2月13日公布,106年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6年1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彰化銀行申請提供客戶臨櫃辦理外幣計價黃金存摺業務。

二、台新銀行申請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三、荷蘭商安智銀行台北分行辦理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

四、霸菱證券投資顧問公司辦理外幣全權委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業務。

五、群益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辦理「在國內募集或私募外幣(含人民幣)計價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

六、截至106年1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27家,其中本國銀行3,389家(包括總行39家,分行3,350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