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灣土地開發案 開發公司偽造文書遭訴

大鵬灣土地開發案 開發公司偽造文書遭訴

屏東地檢署偵辦「大鵬灣土地開發弊案」,查出「三地開發公司」為順利進行土地開發,以假買賣的方式讓開發區地主人數爆增,製造半數以上地主同意的假象,再向屏東縣政府申請重劃。檢察官以偽造文書罪起訴「三地開發公司」負責人鍾嘉村等十二人。

(林憲源報導)

屏東大鵬灣設立國家風景區之後,「三地開發公司」99年承接一筆大鵬灣周邊56公頃的土地自辦重劃,依照規定必須半數以上地主同意開發,當時只有三成的地主同意,檢察官查出,三地公司負責人鍾嘉村指示公司副總經理等人找公司員工或親朋好友當人頭,以假投資的方式購買開發區土地,每個人投資一個單位、八坪土地,八千元就可過戶。利用這種手法讓土地所有權人數爆增,業者順利取得過半數地主同意,向屏東縣政府申請重劃。

這起開發案引發居民抗爭,質疑官商勾結,並向法院提告,屏東地方法院在2015年底判決31名人頭地主有罪。屏東地檢署則在調查後,認為業者以人頭假買賣、假投資的方式進行土地重劃,顯然為了個人利益,不顧其他所有權人的居住權和財產權,影響國家地政登記的正確性,起訴三地公司負責人鍾嘉村和公司幹部、員工等12人,罪名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

檢察官認為被告等人否認犯行、沒有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