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金融》陸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擴至45國

【時報-台北電】中國保監會31日發佈《關於調整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有關政策的通知》,調整境外投資專業人員資質要求,適當拓寬境外投資範圍,將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受託集團內保險資金投資境外的市場,由香港市場擴展至《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允許的45個國家或地區金融市場,擴大境外債券投資範圍,增加香港創業板股票投資。

截至去年12月末,保險資金境外投資餘額為239.55億美元(折合人民幣1465.8億元),占保險業總資產的1.44%,比2012年末增加142.55億美元,增幅達146.96%。保險機構逐步開始保險資產全球化和多元化配置,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活躍度與影響力日漸提升。在風險管控方面,《通知》調整境外投資專業人員資質要求,將委託人的境外投資專業人員數量和資質要求,改為保險機構應當參照《關於保險機構投資風險責任人有關事項的通知》實施境外投資風險責任人制度,至少配備2名境外投資風險責任人,落實境外投資業務風險責任。

《通知》適當拓寬境外投資範圍,給予保險機構更多自主配置空間。首先,拓展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受託投資範圍,將其受託集團內保險資金投資境外的市場,由香港市場擴展至《細則》允許的45個國家或地區金融市場;其次,擴大境外債券投資範圍,將債券等固定收益類產品應具備的信用評級由發行人和債項均獲得BBB級以上的評級調整為債項獲得BBB-級以上的評級,以符合國際投資慣例;再次,增加香港創業板股票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