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金融》上海:營造養老保險良好發展環境

【時報-外電報導】3月14日,上海市政府官網發佈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將營造商業養老保險良好發展環境,提升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水準。

第一,加強法制建設。加強商業養老保險前沿性法律問題的研究,建立、完善有關規章制度。支持保險監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健全商業養老保險合同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維護商業養老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合法經營活動的保護。

第二,強化監督管理。堅持底線思維,立足金融安全,積極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切實承擔地方政府監管責任,維護商業養老保險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督促商業保險機構嚴格執行有關監管政策,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和資訊披露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商業養老保險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第三,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商業養老保險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推動落實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政府採購黑名單制度、違規機構和個人行業禁入制度。建立健全商業養老保險及相關領域的定期資料獲取和監測機制。加強上海市公共信用資訊的應用,推動上海市人口、養老、醫療、稅務等資訊與商業養老保險資訊的共用互通合作。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展養老、醫療、照護等領域的一站式結算服務,提升客戶體驗。

第四,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堅持客觀公正的輿論導向,加大對商業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政府、媒體、商業保險機構等共同努力,通過開辦專題欄目、保險進社區、公眾宣傳日、新媒體推送等方式,普及商業養老保險知識,提升企業、個人的養老意識和保險意識。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行業交流和國際交流,提升上海商業養老保險影響力。

廣告

第五,提升服務水準。完善上海市養老、康復、護理、醫療等服務保障體系,滿足多樣化養老需求。提升養老服務產業和商業養老保險機構的人才儲備,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運用新技術手段不斷改進服務品質,制定完善上海市商業養老保險服務標準,建立符合上海市特點的養老保險服務評價體系。

第六,加強組織協調。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對商業養老保險工作的指導、推動、協調和監督,認真總結開展商業養老保險工作中的經驗和做法,促進上海市商業養老保險持續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