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路保險監管細則 出爐了

(中央社台北2015年7月28日電)大陸保監會27日公布「互聯網(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適用對象是保險機構和第三方網路平台,採取與線下產品一致監管要求。

中國大陸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7日在官網公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這是大陸官方公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後,第一個推出的網路金融分類監管細則。

上述辦法未提出單獨報備「互聯網專用產品」要求,而是採取與線下產品一致的監管要求,由保險公司根據自身管控水準、資訊水準平及產品特點,自主選擇符合網路特性的產品開展經營。

對於消費者關心的資金安全問題,上述辦法明定,,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應直接轉帳支付至保險機構的保費收入專用帳戶,第三方網路平台不得代收保險費並進行轉支付。

保費收入專用帳戶包括保險機構依法在第三方支付平台開設的專用帳戶。

大陸保監會在官網表示,基於網路方便、快捷、跨地域特點,上述辦法有條件放開部分險種的經營區域限制,包括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能夠獨立、完整地透過網路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產保險業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