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產經:中國禁止為保險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融資等行為提供信保產品

【財訊快報/蔣宛如】路透報導,中國保監會週四公布,已於近日印發《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並以“負面清單”形式規定新報業務的經營範圍和市場行為,如禁止為保險公司的控股股東、子公司以及關聯方的融資行為提供信保產品和服務。

保監會網站發布的新聞稿並表示,禁止為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債權轉讓行為、非公開發行債券業務、主體信用評級或債項評級AA+以下的公開發行債券業務提供信保產品和服務。「辦法的制定和發布,是現階段治理行業亂象、補齊制度短板、防範系統性風險的有效舉措,也是提高行業風險管理水平的重要制度安排。」

新聞稿並顯示,“負面清單”還包括禁止保險公司承保違反保險原理、超過國家規定貸款利率上限等信保業務;同時,禁止保險公司以拆分保單期限或保險金額、通過保單特別約定或簽訂補充協議等方式開展信保業務。

此外,禁止保險公司與不符合互聯網金融相關規定的網貸平台合作以及超額承保網貸平台信保業務。

在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方面,辦法從系統建設、財務核算、準備金提取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並從資信審核、還款路徑、押品管理、風險共擔、信息對接、應急管理等風控措施做出明確規定,提高保險公司風險識別和風險防範能力。

中國保監會因發布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表示保險公司要重點防範信用保證保險、互聯網保險等新型業務的風險。

據國內媒體報導,保監會於今年5月中旬下發《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