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詠城:公告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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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4/05/28

2.重要決議事項:

報告事項

一、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報告。

三、修訂「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及廢止「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

承認事項

一、承認民國103年度財務決算表冊。

二、通過民國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

三、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

四、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份條文。

五、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份條文。

選舉事項

一、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104年5月28日起至107年5月27日止。

當選董事7人,其中包括獨立董事3人:

(1)董事:謝順民

(2)董事:楊麗雲

(3)董事:黃錦煌

(4)董事:謝宜軒

(5)獨立董事:林本章

(6)獨立董事:王慶華

(7)獨立董事:張志端

其他討論事項

一、解除本公司本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