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NCD鳴槍 10家DBU搶頭香

工商時報【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 中央銀行開放指定外匯銀行(DBU)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外幣NCD),8月31日第一天上路,共計有10家搶頭香,合計發行34檔,且僅美元與人民幣兩種幣別,前五大發行金額銀行,依序除中銀台北、交銀台北、兆豐銀、建行台北,第5名由台銀、中信銀、彰銀並列。 外幣NCD統計首日共計發行22.85億美元及28.5億人民幣,發行天期7∼274天不等。 央行官員表示,為增加銀行外幣資金籌措管道,提供企業及個人多元投資工具,及擴大國內外幣票券市場交易規模,開放DBU發行外幣NCD,7月31日訂定「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昨日第一天發行,部份銀行應該還在觀望,發行銀行也是在試水溫,後續反應如何仍有待觀察。 根據央行統計,由於DBU對發行外幣NCD相當踴躍,至目前共計21家銀行經許可發行,預計年度發行額度459億美元;其中以中銀台北申請96億美元額度最高,其次是建行台北50億美元,第3是兆豐、台銀、華南、澳盛、上海等銀行均為30億美元,其他14家銀行各為3∼18億美元不等。 央行官員說明,銀行申請的年度發行額度可循環使用,短天期只要到期後,就會再回復到可發行額度;例如某銀行年度可發行額度10億美元,當發行7天期3億美元NCD,額度就只剩7億美元,但7天後到期後付完款,額度即又回復到10億美元。 央行官員指出,外幣NCD可供國內外客戶投資,包括法人及一般投資人均可申購,昨日銀行首發大致全由法人購買;一般投資人需透過券商分割出售,面額為10萬美元、10萬歐元、50萬人民幣及1,000萬日圓的倍數發行,發行期限1周以上至1年以下,應注意的是,外幣NCD沒有存款保險的保障。 因應外幣NCD交易,央行官員強調,財金公司營運的外幣結算平台,已經與臺灣集保結算所系統連結,7月28日正式提供外幣債票券款券同步交割(DVP)機制,以利外幣NCD買賣交割作業,提高款券清結算作業效率。 此外,臺灣集保結算所、銀行及票券商等單位,也都配合外幣NCD發行及買賣,完成相關資訊系統及作業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