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階梯到期新興債,抗波動追收益

【時報-台北電】中美貿易戰持續的背景下,為協助台商調整策略佈局,政府推動「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境外資金匯回專法)8月15日上路,引導個人及企業資金回流投資;投資人匯回的資金除了實質投資,還有一定比重可從事金融投資。

宏利投信為配合政府政策,因應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規範內容推出「宏利七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原則上投資宏利七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屆滿五年後可領回持有單位數的三分之一,滿六年後再領回三分之一,七年期滿後將剩餘單位數全數領回;針對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規範量身訂做,投資人也可於投資期滿後獲得相當收益。宏利七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日前已申報生效,由兆豐銀行保管及銷售。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對金融投資的規範相當詳盡,適用於專法的投資人金融投資配置時需謹慎考慮選擇,而若不金融投資與實質投資的資金,則亦須於存放在該資金匯回的外匯存款專戶中,至五年年限屆滿後,才能分年取回。

宏利七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預定經理人鍾美君指出,資金閒置五年無法帶來實質收益,甚至在有通膨下,恐有實質虧損;而若金融投資,以資產配置角度來看,將部分資金配置於能抵禦市場波動的資產類別,才有利於控制整體風險。

目標到期債券基金的特色之一,就是對於利率變化的敏感度,會隨投資組合中債券的存續期降低而下降,能控制利率風險,也可望維持相當收益。在利率可能走低帶動各類金融資產收益率下滑的趨勢下,相對具防禦優勢的目標到期債券基金來說,較適合欲控管金融投資風險並想追求目標收益的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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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美君指出,宏利七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聚焦於風險調整後報酬率(夏普指數)較佳的美元計價新興市場債券,可望有效率的達到目標收益。

鍾美君指出,從基本面來看,在中產階級擴張、基礎建設持續發展下,新興市場未來經濟成長率仍將高於成熟國家,支撐新興債市的成長動能。基金投資組合中至少有七成為投資等級債;投資宏利七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屆滿五年後,可分批領回基金持有單位數。

宏利七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由宏利投信發行管理,宏利投信擁有多檔目標到期債券基金的發行管理經驗,延續集團自保險起家、注重風險控管的態度,而固定收益團隊大規模、跨地域的研究資源,能及時發掘投資機會與效率管理信用風險;在新興市場債券基金領域的績效表現突出。(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孫彬訓/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