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台新歐洲動態平衡基金,准募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核准台新投信申報募集開放式平衡型「台新歐洲動態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台幣150億元,由華南銀行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台幣及美元計價發行。

「台新歐洲動態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台幣3億元。

證期局表示,「台新歐洲動態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國內外股票、存託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證券的總金額,應達基金淨值的70%以上。

其中,投資於股票及存託憑證的總金額,應介於基金淨值的10~90%之間;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的總金額,應超過基金淨值的60%。投資歐洲國家或地區的有價證券總額,不得低於基金淨值的60%;投資高收益債券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值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