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租金 財部3方案備選

工商時報【朱漢崙╱台北報導】 時隔近五個月,據指出,財政部已在上周再度邀集產學界討論地上權租金應如何調降,以避免打擊廠商參與地上權開發案的誘因。與會人士透露,財政部國產署已在會中將內部提出的三大調整腹案正式端上檯面,財部已進行專家學者意見的最後匯總,將在8月底前定案。 據了解,三大備選的解決方案包括:1、與經濟成長率連動,將租金比率從現行的3.5%下調到1.5∼2%;2、與經濟成長連動外,再考量物價指數的變動,來決定租金比率;3、仿台北市政府的作法,設定天花板,限制租金上漲不能超過6%。 其中,方案二與高雄市政府最近新公告的地上權設定開發案新辦法近似。根據高雄市政府在今年6月公告的新招標辦法,地租的年租金率,將調降為申報地價的3%,其中有2%將與消費者物價指數的變化連動,將在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揚幅度累計超過10%後,這一部分的地租才會調整,以此來減輕土地開發商參與地上權設定開發案的投資風險。 與會官員表示,會中所邀請的產業界代表,都是以公會為主,除了建築業公會,包括鑑價公會、估價師公會都在邀請與會之列,希望透過公會代表的出席,來反應整個土地開發產業界的意見。 目前台北市、高雄市兩大直轄市都已經針對市有土地的地上權開發案,在租金方面設定新的招標條件,由於財政部國產署轄下可作地上權開發案的土地最多,對於其他縣市的地上權開發案收租辦法,更有帶頭示範作用,因此也最受各界矚目。 與會人士指出,台北市政府的作法是採取劃定地上權租金上揚的每年最高上限,這種方式可說最為直接,至於另外兩種根據經濟成長率的高低,將現行3.5%,改為在1.5∼2%的區間浮動調整的作法,儘管意義相似,但倘若地價漲得太高,使得租金比率調降的幅度仍不足以涵蓋地價上揚帶動租金上漲的幅度,此時仍將有一定的風險。 也有與會人士認為,財部若要採取隨經濟成長率浮動調整的作法,其實也可選擇高雄市政府模式,即實際上先拿1%的租金,剩下的2%等物價上漲到一定幅度時再調整,如此兼考慮到物價的變動,也較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