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失大 誰受害?!

文:歐陽姚

1
1

有報導指出:資深藝人陳莎莉到大陸工作10幾年,累積了人民幣3,000萬元(約新台幣1億4,000萬元)的豐厚身家。將踏入70歲的她,有意結束手上的戲約返台退休。

由於大陸有嚴格的外匯管制,據傳,年初經友人介紹,要把打拚存下的血汗錢,循地下管道匯回台灣,沒想到這1億4,000萬元竟憑空消失,身家一夕之間化為烏有。

幸好事後證明是「假消息」;不過類似因小失大事件,確實曾經上演過。

因小失大事件不只一樁。一名年輕女性,找價格便宜的密醫,美白牙齒。沒想到密醫以塑膠片,貼在她的牙齒上,造成牙齦潰爛。之後找牙醫診所理論,對方總是推三阻四,基於病情拖不得,只好另外再花一筆費用,找合格牙醫整治。

原本想省點小錢或是省事,結果卻付出更大的代價,真是得不償失!

*因小失大與因大失小 別傻傻分不清?

因小失大與因大失小,四個完全一樣的字;會因排列組合的不同,而產生天差地別的結果。因小失大的事,最好少做;因大失小的事,卻可做無妨。

至於,同一件事怎麼分別是因小失大或因大失小呢?舉例來說:需轉大筆現金至另外帳戶,轉帳要支付30元手續費,很多人寧願提領現金,再到另外一家銀行存入,如果只為省那區區30元,卻忽略了過程中的風險,就是因小失大。反之,願意支付30元小錢的人,屬於懂得因大失小的人。

因小失大與因大失小,也適用在股票投資上。有停損概念者,就是因大失小,折損小數,保住大半股本;沒有停損概念者,則易於因小失大,心疼10%的停損資金,卻損失至少30%以上的本金(通常投資人折損30%以上才會有感)。

廣告

*對自己好一點!

被騙有各種模式,除了被詐騙、被設計,還有一種是被人情所騙。

前往商店購物時,正逢一位中年婦人向老闆娘訴苦。意思是一位好友需要用錢,她不但拿房契替她貸款,車子也借她使用;另外還陪她向別的金主周轉,不料對方最近突然倒帳,一走了之。

這位婦人拿著債務人寫的借據,直問老闆娘「我對她不好嗎?」

一旁等著結帳的我,忍不住說了一聲:「妳是對妳自己不好?有錢不會自己用,還花錢找困擾。」

婦人愣了3秒鐘,表示以後不會再這麼好心了!

花了這麼大筆的金錢,學到的教訓,是值還是不值? 對於出借金錢,一般人都有的常識,就是出借的金額,即使對方不還你,你也無所謂。

會將房契拿去貸款,將大筆金錢交給別人,早已超出人情常規。婦人後續不是要賣房,就是有房貸要等著償還,看起來不光是教訓,還有實務上的負債要承擔。因顧及友情而失去大筆金錢,算不算是因小失大呢?

★延伸閱讀★

從「貪」到「貧」只在一念之間

命中註定「帶財」嗎?

台灣人最想投資的項目?!

誰該為貧窮負責?

誰說跟著大師一定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