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財經·
日 期:2024年04月25日公司名稱:樂斯科(6662)主 旨:樂斯科董事會通過擬購置不動產發言人:張鐳耀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建物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1號10樓之3及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3號10樓之22.事實發生日:113/4/25~113/4/25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地坪26.299坪;建坪180.073坪(含2個平面車位)交易金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以最高交易金額不逾新台幣7,400萬元(未稅)全權處理相關事宜。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