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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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私募發行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不適用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股數不超過普通股30,000仟股,於股東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四次辦理。

5.得私募額度: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參億元為限,並由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8成。

其中參考價格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前述價格訂定方式係依據相關法令辦理,應屬合理。實際定價日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若日後受市場因素影響,致訂定之認股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因

已依據法令規範之定價依據辦理且已反映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合

理,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於未來年度股

東會時,依年度營業結果由股東評估並討論應否減資彌補虧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預計四次皆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目前全球經濟情勢仍有變化,若有緊急充實營運資金

、償還借款產生之資金需求時,因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之時效

,恐難迅速挹注所需資金,故擬預備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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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普通股股票之方案,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提高公司

籌資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

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新股轉讓之限制,依

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特定人選擇方式:

(A)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辦理。

(B)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

(1)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應募人之選擇為可協助本公司營

運所需各項管理及財務資源,提供經營管理技術、整合產品製程

、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及協助新產品線業務開發訓練、通路拓展等

以幫助本公司提升競爭優勢。

(2)必要性:有鑑於近年來終端市場對產品需求之變化,為提升

本公司之競爭優勢,擬引進對本公司未來產品與市場發展有助益

之策略投資人。

(3)預計效益:藉由應募人之加入,可加速本公司在產品與市場

發展之契機,並有助於公司穩定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