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紡:公告有關投保中心對本公司提起訴訟之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本公司及本公司現任董事1人等
(2)法院名稱:台灣台南地方法院
2.事實發生日:104/04/0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投保中心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
對本公司現任董事1人提起民事解任訴訟。
4.處理過程:
本公司及本公司現任董事1人等,將於近日內委任律師出庭對本案進行答辯。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現任董事1人等,將於近日內委任律師出庭對本案進行答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