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隱藏數字給矇了

文:小花平台

你知道大陸民眾有一種新消費熱潮叫做:飄洋過海買保險嗎?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理處所公布的資料,光是2015年前三季度,大陸訪客到香港新買的保單總額高達211港幣,且預計2015全年度總額即可能超過300億港幣。只是這樣真的比較划算嗎?小花平台帶著你一起省思!

這就是典型的讓數字給迷惑了的例子,數字會說話,但有時有些數字它沒有聲音,形成無聲的高額成本。民眾趁著旅行買買名牌精品,再順道買買表面上保費較低、保額較高的香港保險產品,且美國聯準會(Fed)升息讓人民幣貶值壓力變大,加上香港以美元計價的保險,使得許多險種比大陸便宜了接近三成,看似很精明,無怪乎長假時節,香港時有大陸民眾排隊買保險的街景盛況。

這股風潮從2005年就開始吹起,到了2015年大陸民眾到香港買保險的新增保費更超過15.45倍,尤其又以高收益保單為一時之選。除了眾多的白領階級,大陸富人也很青睞此風潮,有專家指出因為看中香港保單性價比高通常喜歡購買高保額分紅型壽險,且亦有人打著配置美元與港幣資產,方便未來孩子出國留學或海外置產方便等如意算盤而前進。

但其實投保人背後需承擔的風險,是否真的有完全考慮進去?根據香港保險索償投訴局提供的資料顯示,2014年共處理了700件投訴個案,其中603件為新接獲個案,而投訴內容多集中於「保險條款的詮釋」、「不保事項」、「沒有披露事實」這3大類別。然而,在香港簽的保單只能按照香港的法律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如果日後發生無法理賠的情況,因大陸法律對香港保險公司沒有約束力,投保的人僅能依照香港法律請求司法協助,或必須面臨境外訴訟的遭遇,可能會付出超乎意料的高額成本是起先無法預知的。根據香港保險索賠償投訴局的規定,現在可以裁定的賠償金額上限是80萬港幣,如超過這個數額投保人就需要自己到香港聘請律師打官司,花的不只是經濟成本還有時間成本。

另外匯率的風險更是隱藏的數字,一旦港幣相對人民幣貶值幅度過大的話,投保人就可能出現現金縮水的損失,不容小覷。而且當請領保險時,大陸的一些證明文件資料未必會得到香港法律的認可,原本估計的保險此時就可能保不了了。

小花提醒:金管會提醒民眾勿購買地下保單,以維護自身權益。

金管會偶爾有接獲民眾檢舉,有國內人士假借資產管理公司或財務顧問等公司名義,推介招攬境外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連結基金投資型保單。簽發境外保單之公司係未經金管會許可設立得於我國境內經營保險業務之外國保險公司,其發行之保險商品亦未經金管會審查通過(即俗稱地下保單),金管會呼籲消費者勿購買此類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境外保險商品,以維護自身權益。為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亦配合修法加強規範,依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非保險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金管會呼籲大眾切勿以身試法。同時,消費者若有發現招攬地下保單之具體事證,可檢證向司法單位告發,或送金管會保險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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