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元大金控公告本公司以子公司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減資取得資金新台幣6億元之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效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01

2.公司名稱: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子公司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減資新台幣6億元乙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1月30日金管銀控字第10400278310號函核准在案,爰依據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減資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減資後,

應於減資核淮後二日內,將取得資金之用途及預計產生之效益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8.因應措施:本次子公司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案規劃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

併購案之資金。以本公司104年9月自結數為基準計算財務比率,相關比率變動如下:

負債資產比率、負債淨值比率及雙重槓桿比率分別約可自7.48%、8.09%及105.65%降

至7.20%、7.75%及105.3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