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元大金控公司代子公司元大銀行公告取得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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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段三小段1-0、1-4、1-5地號土地及

建物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66號1~5樓、8樓、地下二層及

68號1樓,地下停車位105個。

2.事實發生日:104/11/26~104/11/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732.61平方公尺,折合524.12 坪。

建物面積:9,911.52平方公尺,折合2,998.23 坪,

不含停車位面積。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398,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公司目前承租該大樓

部分樓層為辦公場所為考量可節省租金費用及提升經營與內部聯繫效率。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所有權人第一次登記

前次移轉日期:97/07/01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1,605,072 ,774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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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買賣契約書約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104.11.09信義不動產估價師

聯合事務所及104.11.10永慶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

具之估價報告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4,550,463,544元

永慶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4,402,999,035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遲維新

永慶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郭大誠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遲維新:(91)北市估字第000001號

郭大誠:(95)北市估字第00009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節省租金費用、提供公司業務發展所需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4年11月26 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4年11月26 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4,476,731,290元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