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得更少,但做得更好

做得更少,但做得更好
做得更少,但做得更好

企管書籍作者迪傅(Tiffany Dufu)在產假結束、恢復上班的第一天早上,準備將上班族、太太、媽媽三種角色都完美扮演。然而不過幾個小時,她就夢碎了。

因為工作太忙的關係,她加班太晚到家,耽誤了褓母應該下班的時間。第一天的手忙腳亂延續了幾個月,她在不同的角色中出錯連連。

迪傅的焦慮日增。但即使不是事事圓滿,她的擔心卻沒有成真,她沒被開除,家人朋友之中,也沒有人從此不愛她。她因此發現,想要在每個角色都做到一百分,其實是很荒謬的想法,應該要懂得讓不切實際的壓力隨風而逝。

她在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撰文建議,讓自己做得更少,但是做得更好的三個方法:

1.決定哪些事物最重要。如果不先了解需要留下來的是什麼,就無法放掉不夠重要的事物。要記得,只因為某件事你可以做得比別人好,或者更快,不代表就應該由你做。

針對待辦事項清單上的事,你可以問自己以下四個問題:

■這件事,跟對我來說最重要的事物有關嗎?

■這件事我擅長嗎?是不是不需要花太多心力,我就能做得很好?

■這件事只有我能做嗎?還是可以授權給別人去做?

■做這件事會帶給我快樂嗎?

如果一件事情,你有三題以上的答案是肯定的,大概就值得你花時間去做;相反地,如果一件事情,你有三題以上的答案是否定的,你可以放心地把它從待辦事項上劃掉。

2.尋求幫忙。即使身旁有家人、朋友、同事願意提供協助,一般人往往會認為,工作與生活需要單打獨鬥,不能團隊合作。然而,尋求幫忙並不是一種示弱,迪傅建議,在決定哪些事物更重要之後,你必須尋求身邊的人幫助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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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會說「不」。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因此,有時候我們必須對別人提出的請求說「不」。

有人對你提出請求時,不要習慣性地隨口答應,而應該問對方一些問題,釐清他的請求。例如,「你預計完成這件事大概需要多少時間?」「你覺得由我做,會比別人做好嗎?為什麼?」「最晚我必須在什麼時候完成?」有時候只是問些問題,對方就可能發現,在請你花時間之前,他應該更加謹慎考慮,甚至有可能直接就收回了請求。

面對請求時,也不要只是把事情記在待辦事項清單上,而是拿出行事曆,查看你有沒有空答應這個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