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台泥(1101)擬發行新股以受讓台泥國際普通股

本公司擬發行新股以受讓台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普通股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受讓

2.事實發生日:106/10/1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台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TC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下稱「TCCIH」)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於本私有化計畫中有效選擇交換本公司新發行普通股之TCCIH之普通股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

私有化TCCIH,其將於香港主版下市,使TCCIH成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1)促進本公司與TCCIH間之財務、業務及營運整合。

(2)為本公司提供更大靈活性以支持TCCIH日後業務發展,使本公司免受TCCIH因其上市地位所致有關之市場預期、盈利可見性及股價波動之壓力。

(3)鞏固本公司於TCCIH之權益,並簡化TCCIH之股權架構及提升其企業效率。

(4)節省為符合及維持TCCIH上市地位有關之成本及開支。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私有化計畫完成後增加本公司競爭力,對每股淨值及盈餘應皆有正面助益

廣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本私有化計畫之要約對價可由TCCIH之股東選擇收受現金或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2)計算依據:經審慎分析考量本公司及TCCIH可量化之數字及客觀資料,分別利用各類型評價模式加以分析,並考量雙方公司最近之每股淨值及獲利能力,研發技術與業務資源結合對業務整合拓展能力之影響,對成本與費用之節省效果等等非量化之綜效,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並委請財務專家出具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

11.預定完成日程:

待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發行新股,及英屬開曼群島法院批准本私有化計畫及確認減資後,TCCIH預計於106年年底前於聯交所終止上市。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製造業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1)本私有化計畫及衍生取得處分資產等相關公告已於106/04/20發布重大訊息,併與敘明。

(2)本私有化計畫業經TCCIH法院會議、股東特別大會及特別股東大會通過,相關公告已於106/09/18發布重大訊息,併與敘明。

(3)經審核計畫股東交付之選擇表格,並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測試前開計畫股東所提供的集保帳戶後,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554,333,141股予計畫股東,以受讓TCCIH股東持有之TCCIH股份。

(4)本次發行新股相關日程(包括訂定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