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投資金融科技 10月上路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015年9月3日電)繼銀行之後,金管會鬆綁保險業投資金融科技產業(FinTech),若持股超過20%,該金融科技公司營收或成本最低只須一半來自金融業,預計10月上路實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資訊科技的發展已驅動金融服務及商業模式的改變,參考國外經驗以及徵詢業界相關意見後,已研訂保險業得投資金融科技事業的主要業務範圍,將依規定辦理預告,預估10月可上路實施。

所謂金融科技事業包含從事大數據資料分析、介面設計、軟體研發、物聯網及無線通訊等。

即保險業投資金融科技事業持股超過2成以上時,該金融科技公司50%以上營收或成本須來自金融業,若保險業持股未達2成時,則不受該規定限制。

同時,並訂立保險業投資金融科技事業最長有3年的緩衝調整期,以將金融科技事業營收調整至5成以上來自金融業。

若調整期過後,該金融科技事業營收仍無法過半來自金融業的貢獻,則保險業必須調整對其持股降至10%以下。

此外,與銀行投資不同的是,保險業投資海外金融科技業必須以私募股權基金的方式投資,不可超過可運用資金的2%,或該基金總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