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信中國好時平衡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保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保德信中國好時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保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保德信中國好時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100億元整,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乙案,自104年10月8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股票(含承銷股票)、興櫃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證券性質之總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以上,其中投資於股票金額占基金淨資產價值之90%以下且不得低於10%,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中國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公開說明書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含),以及投資於高收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

「保德信中國好時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1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保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