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遊覽車上滅火器,竟有近4分之1不合格

【時報-台北電】去年7月陸客團火燒車事件震驚社會,年關將至,消保處隨機抽查遊覽車上滅火器效能,今公布檢驗結果,45件中有5件型式不合格、6件噴射檢驗不合格,比例超過24%,國內知名東南、鳳凰旅行社協力遊覽車業者也上榜。

消保官張羽伶指出,隨機抽查45件非新品滅火器,其中,大東、藍星、日昇通運、德豐通運、貴賓通運共5件型式不合格,包括橡皮軟管明顯龜裂、斷裂,有業者還用黑色膠帶試圖掩蓋,也有失壓、藥劑到期未檢修等。

至於另40件滅火器噴射性能檢驗,則有6件經測試不合格,華晉通運、翔福通訊、宏都遊覽藥劑量過多、東南遊覽車公司藥劑量不足;藍星則因軟管劣化、無法正常向火源處噴射;貴賓通運壓力錶損壞,完全無法噴射。

消保官王德明痛批,大東抽查2支均過期、藍星與貴賓通運2支均不合格,等於完全不能用,嚴重影響旅客安全。另外,據了解,貴賓通運為鳳凰旅行社協力遊覽車業者,東南遊覽車公司則隸屬東南旅行社,均為知名旅行業者。

消保處表示,將要求消防署責成廠商依法改善,並針對市面上舊品實際建立抽驗機制、進行噴射性能評鑑。消保處長劉清芳表示,年關將至,許多人坐遊覽車出門旅遊,行車安全為重點,一旦發生事故,車上滅火器至關重要。

消防署表示,不符規定涉及縣市政府核發藥劑更換充填作業合格廠商,已分別函請地方政府處理,慶焱、宜興等2家廠商已撤銷合格證書,並收回同梯檢驗滅火器;白源、鉅泉、登安則已要求主管機關抽查,並提出改善計畫。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大客車上必須設置符合規定與一定數量滅火器,針對不合格部分已由公路總局轉知監理所站,實施臨時檢驗並更換改善,據了解,相關車輛均已更換完成並臨檢。(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宜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