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占停車格強制拖吊 台北市7月起實施新制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為解決久占停車格,影響民眾權益,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宣布,將從7月1日起實施新制,只要久停超過30天、未繳清停車費的車輛,將張貼移置通知,張貼15天後強制拖吊移置保管場。若駕駛人仍未領回,公告3個月後進行拍賣。

根據統計,從去(2018)年1月1日至今(2019)年5月27日止,符合拖吊移置的汽機車,合計達180輛。其中占用停車位天數最久紀錄的汽車、機車,分別有106天與112天。台北市政府表示,過去汽機車久占停車格,並無法認定違規,只能一直通知催繳積欠的停車費,最後移送至行政執行署,辦理強致執行,但車輛仍繼續停放於停車格,對民眾使用權益並無幫助。

有鑑於此,台北市政府已修正「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自7月1日開始,車輛停放於公有路邊、路外停車場超過30天,且未清停車繳費,將張貼「久占停車格位車輛移置通知」。

張貼15天後拖吊至保管場,並通知駕駛人15天內領回。若屆期不領回,公告3個月後進行拍賣,且積欠未繳的停車費依舊會追討。事實上,台北市實施此新制後,全國23縣市只剩嘉義市沒有拖吊久占停車格車輛的機制。

另外,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也公告,從7月8日起台大醫院、忠孝復興站、遼寧街周邊的5,607個機車格,將納入收費,停管處在道路及人行道增繪停車格,三處共新增177格。

據瞭解,台北市現在已有信義商圈等11個區域,將機車停車格納入收費機制,而考量台北市具有台鐵、捷運、公車、客運等大眾運輸資源,為增加路邊停車周轉率,減少長期占用,台大醫院、忠孝復興站、遼寧街周邊成為台北市第12、13及14處納入收費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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