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新增放款額 前8月達標率已破70%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根據金管會的國銀對中小企業放款統計資料,截至今(2019)年8月底止,累計放款餘額為6.63兆,而今年1~8月累計新增放款達1,921.29億元,不僅較去(2018)年同期成長25.6%,與全年新增2,700億元目標相比,達成率已達71.16%。

今年1~8月對中小企業放款前三名的業者,依序為土地銀行的471.70億元、國泰世華的210.01億元、臺灣中小企銀181.09億元,合計就已增加862.8億元,占比接近45%。而較去年底減少較多的前三家銀行,依序為台中銀行的136.73億元、遠東商的銀38.84億元、星展銀行的28.54億元。

事實上,過去每年3~4月時,金管會舉辦的國銀總經理業務聯繫會議中,都會訂定全年對中小企業新增放款目標,像是2017年目標為新增2,400億元,最終實際新增達3,670億元,達標率152.92%;2018年目標為新增2,700億元,最終實際新增達3,355億元,達標率也有124.28%。

金管會表示,近期政府持續推動台商回流的效果不錯,也帶動產業鏈周邊企業的資金需求,促使中小企業放款加溫。截至8月底,中小企業放款餘額占全體企業總放款餘額61.26%、占民營企業放款餘額64.1%,分別月減0.14個、0.05個百分點,而中小企業放款平均逾放比為0.4%,月減0.01個百分點。

近期有立委質疑國銀的中小企業放款業績「灌水」,因為許多企業主申請貸款時,被銀行要求將放款金額回存銀行,例如銀行借企業2億元,要求回存1億元,導致企業並未取得該有的資金,又增加利息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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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回應指出,這是銀行要求客戶以存款加強擔保,在核貸前以自有資金設質擔保,且此類存款金額要求與貸款金額的比率,約是1~3成,絕大部分是3成以下。未來會要求銀行若要求客戶以存款作擔保,必須在契約、核貸通知書等上面註明清楚,讓客戶充分明白相關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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