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視野-銀行應解除合意貸款束縛

工商時報【劉振冬】 中國施行了20年的存貸比指標不久前退出了監管體系,但以合意貸款為主的信貸規模管理仍然嚴重束縛商業銀行,金融市場整體「寬貨幣、緊信貸」格局短期難改,市場中長期利率居高不下,商業銀行對實體經濟的支援力度有限。在金融市場化改革背景下,是不是也該跟「合意貸款」(符合經濟政策意圖的貸款)說再見了? 從資源配置的角度看,信貸資源的管理模式是中國行政管制和計劃性思想影響最嚴重的領域之一。此前,約束信貸資源的行政指標包括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存貸比和信貸規模控制。 宏觀上的這三道緊箍咒造成了微觀上的「融資難、融資貴」,也扭曲了政策的傳導,引發了金融市場「寬貨幣」和「緊信貸」並存的格局。 作為市場主體的商業銀行,在股改上市之後,公司治理、運營管理能力和風控體系大為改善,監管部門是否還有必要繼續貸款規模控制?中國貸款規模管理起源於1984年,是計劃經濟時期國家對現金投放進行管理的主要手段,1998年起貸款規模管理改為指導性計畫,各商業銀行對資金來源和用途自求平衡。 但是,2008年後,為應對金融危機,信貸投放一度過快過猛。為解決這一問題,監管部門採取差別準備金率動態調整的方式,事實上重拾了貸款規模的指令性計劃管理,並且從金融危機後的短期應急政策變為了長期的制度化政策。 中國通過貸款規模對銀行實行高度集中的計畫管理,管的過多過死,抑制了銀行的活力,帶來了一系列問題: 首先,扭曲了貨幣政策。從2012年開始中國經濟出現下行,這一期間中國政府的決策是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需要適度的流動性保證實體經濟的融資需求。 但是在嚴格的貸款規模管理之下,銀行信貸投放受限,穩健的貨幣政策在實踐中變形為從緊的貨幣政策。 第二,擾亂銀行與實體經濟的正常經營。信貸規模控制造成整體信貸資源稀缺,年初信貸猛增,年底惜貸甚至停貸,同時僵化的信貸投放節奏控制,進一步加劇了信貸的期限錯配,人為放大了經濟波動。 第三,提高了融資成本。監管部門對各商業銀行信貸規模進行總量分配和投放節奏控制。由於信貸規模的發放額度、發放時間、發放結構,與信貸市場的供求關係脫節,市場需要資金時往往額度不足,進一步間歇性地拉高了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 第四,加劇了影子銀行的非正常擴張。由於有嚴格的信貸規模控制,銀行往往以創新為名,開展同業、信託、理財等業務,實質是繞開監管變相發放高利率貸款,即影子銀行業務。這些業務規模的迅速擴張,掩蓋了期限錯配、信用違約等問題,超出了常規的統計和監測範圍,成為央行和銀監會都無法掌握的監管盲區,其隱藏的風險不可忽視。 當然,無論是貸存比、存準率,還是貸款規模管理,都曾經在現實中起到積極作用。在資本市場發育不健全,市場主體對利率不敏感的情況下,貸款規模管理對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時過境遷,考慮到改革發展的新情況,應實行市場化的管理方法。 有專家建議,改革信貸資源管理方式,取消各類計畫指標,運用國際通行的監管手段,充分發揮市場對信貸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從而在根本上消除金融抑制。這樣,才能在不實行強刺激政策的情況下,通過改革盤活資金存量,滿足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對資金的需求。 而通過消除計畫管理對信貸的抑制,影子銀行中的巨額存量資金可以回歸正常的銀行信貸管道,重新納入監管體系,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從很大程度上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本文摘自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