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蠔涌廠房爆炸品案 三被告判囚26至46個月

西貢蠔涌舊廠房前年搜出懷疑爆炸品案, 5名男子被起訴串謀製造炸藥、管有炸藥等罪。陪審團早前裁定其中三名被告罪名成立,今日在高等法院判刑。首被告陳耀成﹑次被告鄭偉成和第三被告彭艾烈,被裁定管有爆炸品﹑串謀製造爆炸品等罪名成立,另外兩名被告則無罪釋放。案發在前年六月,警方在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搜獲可用來製造高爆炸性炸藥的爆炸品及多種化學品,並發現有化學品燒過的痕迹,相信有人在廠房作測試,警方其後拘捕並起訴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