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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壓死一隻雞就索賠180萬!廣東陸豐“村霸”判囚12年

近年來,碰瓷事件常有發生,但有一“村霸”以路過小汽車壓死一隻雞為由,向車主索賠180萬元,連帶其他犯罪情節,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據媒體報道,該名“村霸”名為陳金朝,2015年至2017年間,在廣東省陸豐市湖東鎮下埔村內橫行霸道,欺壓殘害百姓,多次作案導致他人受傷。2015年9月,陳金朝與其同夥持自製斧頭打砸一輛路過村口的出租車,並對車內乘客進行毆打致傷;後來,有意路過小汽車壓死一隻雞為由向車主索賠180萬元,在協商過程中,砸壞車主的蘋果手機,以斧頭打壞車窗擋風玻璃,用砍刀刺破4個輪胎,持仿六四式手槍和手榴彈威脅車主,造成車主財物損失及車內乘客暈厥。 2017年7月至11月期間,陳金朝分別毆打傷人,使用煙花炮攻擊執法人員,在公安機關組織進行抓捕時,陳金朝手持獵槍與民警對峙,並無視民警對其的鳴槍示警和勸降,更逃跑拒捕。最後民警開槍將陳金朝擊傷抓捕歸案。其後公安機關在其住處查獲槍支、手雷、子彈若干。在此之前,公安機關先後多次在其住所繳獲大量違禁品,包括仿六四式手槍、獵槍、手雷和子彈等。 8月20日廣東省陸豐市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金朝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妨害公務、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繳獲的槍支、彈藥予以沒收、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