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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廣西漲最多上海工資最高

眾所周知,最低工資是為保障勞動者在履行必要的勞動義務後,應得的最低工資收入的一種法律形式,屬於社會保障制度,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與失業人員、帶薪休假勞動者、醫療期人員的收入關係密不可分,按照《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可調整一次。 據媒體報道,遼寧、新疆、江西、西藏、廣西、上海、雲南和山東等8省市,在4月25日前調整了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的也最低工資在各省市里為最高,達2420元。調整比例最高為廣西,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上調280元;其次為西藏,上調250元。 除此以外,廣東、四川、安徽等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將會在2018年上調。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規定,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兩年至少一調改為原則上三年至少一調,按照計劃,廣東最低工資標準將在2018年進行調整,原則上不超過當地同期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四川方面在2017年10月份是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安徽省則在2018年2月召開新聞通氣會,公佈2018年安排并提出適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至於其他在2017年沒有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省市,是否會在2018年調整仍然有待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