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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遠輝:公共設施用地可考慮用作建屋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召開第十次會議,小組主席黃遠輝會後表示,會上討論了在交通基建上蓋發展住宅的建議,但由於交通﹑環境和工程上的限制,於現有交通基建上興建住宅的建議,只能作為中長期房屋供應選項。 黃遠輝指,空置校舍發展為過渡性房屋的機會不大,因為有關用地位處偏遠及鄉郊地區,沒有交通配套,較難興建公營房屋。 他強調,小組「寸土不讓、寸土必爭」,而他在房委會的工作,對公營房屋「一個都不能少」,重申會爭取地盡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