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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政新聞】朱經緯襲擊途人判囚3個月 保釋等候上訴

退休警司朱經緯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案件星期三中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朱經緯被判囚三個月,獲准以5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由於案情嚴重,不會判處緩刑,判刑以4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辯方求情理由,被告對香港有貢獻,加上事發時警員長時間執勤壓力,而事主鄭仲恆的傷勢已經康復,決定減刑1個月,判處朱經緯入獄3個月。 朱經緯的代表律師表明會上訴,又指今次判刑不算重,如果朱經緯不上訴,扣減服刑的間的假期需要監禁1個半月。而朱經緯離開法院時在門外停留,期間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在家人陪同下坐私家車離開。 朱經緯被控於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事主鄭仲恆,致他造成身體傷害,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