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定期運用「系統化風險分散組合(Systematic Diversification Portfolio, SDP)」並利用最佳化模擬(Optimal Minimum-Variance Portfolio)決定策略資產配置組合(Strategic Asset Allocation, SAA),配合「動態策略投資組合(Dynamic Strategic Portfolio, DSP)」計量模組,尋求各資產類別間最佳化的配置,提高預期獲利的達成率,追求穩定之絕對報酬,並以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
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之有價證券。經理公司並應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一)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台灣存託憑證、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經原財政部或金管會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二)本基金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包括:
1. 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委內瑞拉、哥倫比亞、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魯、日本、香港、大陸地區、韓國、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菲律賓、泰國、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約旦、澳洲、紐西蘭、捷克、斯洛伐克、斯洛伐尼亞、匈牙利、土耳其、波蘭、希臘、俄羅斯、盧森堡、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瑞典、瑞士、法國、德國、英國、愛爾蘭、義大利、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摩洛哥、埃及及南非等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美國店頭市場(NASDAQ)、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日本店頭市場(JASDAQ)、韓國店頭市場(KOSDAQ)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上述國家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包括放空型ETF(Exchange Traded Fund)及商品ETF)或存託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