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係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以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
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國內上市、上櫃股票、承銷股票、興櫃股票、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政府債券及金融債券。前述所稱「興櫃股票」僅限於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並申報經金管會核准有價證券上市或上櫃契約。
本基金投資於上市上櫃股票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且投資於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八十億元(含等於)以下的中小型股票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但在特殊情況下,經理公司依其專業,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及受益人之權益,得不受上開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況」,係指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佈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有下列情況之一:
1.最近六個業日(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達 15%(含本數)以上,或累計跌幅達10%(含本數)以上;
2.最近三十個業日(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達30%(含本數)以上,或累計跌幅達20%(含本數)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