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至少 70%的資產將投資於政府、準政府、銀行、金融機構及公司實體所發行的新興市場的債務證券。本基金亦投資於其他類別之債務證券、股權證券、較低品質之債務證券,以及在需要時得投資貨幣市場工具。本基金至少50%的資產將投資於具備有利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特性之公司的證券。本基金可依以下所示百分比投資於下列資產:中國境內上市債券(直接及/或間接投資):總計低於30%;混合型債券及應急可轉換債券:低於30%,其中應急可轉換債券須低於20%。本基金亦可投資於其他次順位金融債券及特別股。本基金對低於投資等級之證券或發行人的投資金額,不受任何限制。本基金對不良證券的投資部位,以其資產的10%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