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追求中長期最大收益,基金投資於主要由義大利發行機構所發行之股票與股權有關之證券 (包括可轉換債券、認股權證、投資證書),但亦有可能持有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各種流動性資產。
為求機動管理基金,在審慎斟酌下,基金可將淨資產之 0% 至 100% 投資於股權證券(但同時為符合台灣法規之要求,持股比重將不低於 70%),投資於義大利有價證券比重,至少為基金淨資產之 55%(但同時為符合台灣法規之要求,該比重將不低於 60%),並可以在允許範圍內,將其投資標的集中在少數高品質的發行機構上。為有效管理投資組合,基金得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使用法規允許之金融工具與技術,特別是使用避險技術,以規避股價波動之風險。基金亦使用衍生型金融工具,目的可能是基於上述說明進行直接投資之用、或進行避險 (以規避市場、證券、利率、匯率、信用與其他風險) 以及有效投資組合管理,同時也可以為增加投資績效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