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興市場發行人所發行且主要以當地幣別計價之固定收益政府證券所構成的投資組合,追求高於 「JP Morgan 政府債券指數 - 新興市場廣泛分散型(GBI-EM 廣泛分散型)美元未避險」的總報酬率。
本子基金至少三分之二的淨資產,投資於由新興市場國家政府所發行、屬於任何評等並以當地幣別計價之固定收益政府證券,以及投資於由新興市場國家政府所發行並以當地幣別計價的危機債務證券。
投資標的得包括由主權實體發行以當地幣別交易的債券,以及由銀行與公司所發行,於當地市場交易的債券及票據。預計主要投資於由政府發行的債券。
本子基金至多三分之一的淨資產,得投資於新興市場發行人所發行且以非當地幣別之貨幣所計價的固定收益證券,以及由非新興市場國家之主權實體所發行之固定收益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