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的投資型保單虧損連連,到底該不該留?!

作者:李雪雯

每到年底,都是保險公司(業務員)向保戶大力推廣「年度保單健診」的時刻,再加上最近一陣子,全球投資市場都發生了大幅度的震盪,讓不少購買了投資型保單的保戶,因為保單帳戶價值不斷縮水、需要持續投入保費,而陷入「該繳」還是「該停」的尷尬局面。

事實上,撇開「績效差或非常差」的情形,進一步釐清這些保戶的問題源頭,還是在於「當初在買投資型保單之前,並沒有非常清楚地了解這種商品。所以,非常不甘心地持續繳交一定的保費或危險保費」。對此,個人建議有「手中投資型保單該留、不該留」困擾的保戶,可以從以下的決策圖中,找出對自己有利的結論。

1甲型保是指身故保金=保或保單帳戶價高者乙型保是指身故保金=保+保單帳戶價

2用率是指合考量所有包括附加用率每月帳戶管理約費成本等的成本非只有成本附加而已

保戶首先該問自己:所買的是變額壽險、變額萬能壽險或是變額年金?對於不是那麼清楚了解投資型保單的人,簡單來說,前二者就是「有提供壽險保障」的保單,而變額年金就只是純粹的一個「為累積退休金」的「投資工具」或「投資平台」而已。

其次,如果有壽險需求,在決定投資型保單「留與不留」時,恐怕就比較容易一些。也就是說,如果有壽險需求,且買的是變額壽險或變額萬能壽險,那麼,「可以保留」的機會就大增。從另一個角度思考,如果不需要壽險保障,卻錯買了變額年金,那麼,「不值得保留」恐怕才是正確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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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由於變額壽險與變額萬能壽險,具有一定的「身故、全殘保障」的功能,且還有分「甲型(身故保險金是以「所買保額」與「當時保單帳戶價值」較高者為準)」與「乙型(身故保險金=所買保額+保單帳戶價值)」的差別,處理上也會不同。

假設是「乙型」保單,不管保單的投資績效好或不好,由於保戶隨時隨地都要繳交一定金額的危險保費,且隨著年齡的增加,危險保費就會越高。所以可以說是「優先」考慮「不留」的標的。

第四,假設買的是「甲型」保單,則還要多考慮一個「費用率高低」因素。而這裡所謂的「用率」是指合考量所有包括附加用率每月帳戶管理約費成本等的成本非只有成本附加而已。

特別是200710月以後銷售,受限於「目標保險費附加費用率各年度總和不得高於150%,且總收費年期不超過5年」規定的「前收型」,或是繳費已超過56年,已經沒有任何贖回費用的「後收型」保單(此時若要贖回,則不用再收任何費用),兩種保單的保戶,幾乎就只剩下每月的保單行政管理費用(「前收型」每月收約100元、「後收型」按「保單帳戶價值一定比率」收取)。

在這樣的前提下,保戶如果有把握能夠拉高投資績效,讓「分離帳戶」成為一個「累積財富」的工具,也是可以考慮的選項。否則,真的還不如早點認賠出場,把帳戶裡的錢拿去做可以積極生利的管道。

第五,如果保戶買的是變額年金,卻100%是需要壽險保障(手邊完全沒有買任何壽險)的,似乎真的沒有太多、太好的理由,認為「一定要留下這張保單」不可。

但是,如果這張保單的費用率低(與直接投資共同基金的手續費相比),以投資型保單「一年轉換四次免費」的優勢,再加上剛好有自己想要投資的標的,在自己有把握投資績效不致太差之下,也是可以把這個帳戶,做為長期累積退休金之用。

最後,值得進一步提醒讀者的是:「可不留」「立刻贖回」,「可保留」「絕對要留」。這是因為每個人狀況不同,單單在「可不留」與「可保留」之際,也還是存有不同的考量標準。而以上決策僅只是一個大原則,可以讓保戶在認真思考自己的不同需求之後,做出最有利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