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退散!六招教你避開簽約陷阱

惡房東退散!六招教你避開簽約陷阱

最近新聞一直報導有位房東與房客的糾紛,覺得有點誇張,這裡曝露了幾個問題,不管她是二房東還是惡房東,受害人愈來愈多就表示事情不單純。我們社會怎能容許房東這樣搞,狀告法院還理直氣壯;我們的年輕人是太純還是太蠢(對不起用這個字),怎麼可以隨便就簽約,學校沒教的知識,難道就沒有一點常識。

契約是對等的權利與義務

最早的新聞是看到這位房東很高調的在鏡頭面前,還上談話性節目,一付目空一切有持無恐的態度,相信當時她對於自己的行為是很自得意滿的。她吃定了房客,也玩弄律法於手掌,有法院當靠山她當然什麼都不怕,也凸顯我們的法官只看證據,租賃契約是怎麼簽的不管,由白紙黑字來判就是房東勝訴。

年輕人也普遍缺乏法律常識,或許平常習慣簽約不看內容,像到銀行、證券公司開戶,一堆文件看也不看、問也不問照單全簽,申請信用卡也是乖乖簽名,這些制式契約由機構做成無可厚非,至少後面還有監督的金管會及證管會。至於一般私人企業或類似租車、租屋契約就要小心看內容,以免中了業者的圈套。

契約理應是保障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所以在設計上是公平的,但是要防止有人在中間耍詐,有些事還是要特別注意,以免簽下了賣身契。

簽約應注意六件事

、提出質疑據理力爭。通常甲方都是賣方或業主,是契約的提供者處於優勢,乙方都是我們個人比較居於劣勢,簽約時最好看仔細契約內容,不懂或不清楚就提出質疑,不要自己猜可能應該是這樣,一定要請對方解釋,感覺不合理可以試著去爭取,如果是消費型契約,更不應該委屈簽下不平等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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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使用制式契約。也就是文具店買得到的或官方可以下載的範本,若是對方提供的契約更要逐字閱讀,對方不想讓你知道的都會用小字或淡色處理,要注意背面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可以的話帶回去慢慢看,改天再找時間簽。

、如果契約超過一張就要在下方或角落註明頁數,三張契約的話要寫(3-1)、(3-2)、(3-3),以防止第二張神隱;謹慎的還可以蓋騎縫章,就是第一張和第二張接縫處蓋「雙方」的印章,以免被調包。

、有加註任何條款,注意二份契約都要寫,確保二份契約都相同,可以用影印本但二份都要雙方簽名蓋章,當場各保留一份,不要等過幾天再寄來,誰知道他有沒有動手腳。

、要防小人。當燈光太暗,或帥哥美女業務員當前,很可能都是對方刻意安排的;最好帶一個朋友去,當你和對方談事情的時候,朋友可以幫你仔細的看內容,避免被圍攻。

收集證據。現代科技發達,隨身帶個錄音筆或智慧型手機都可以錄音自保,這些都是有備無患,希望將來用不到,一旦碰到惡質業者告上法庭,就可以當做呈堂證供。

感覺好像在諜對諜,沒錯,我們就是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小心才能駛得千年船。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有太多需要簽訂契約的機會,例如辦手機、辦會員卡、辦分期、買課程及各種交易,為避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煩,奉勸年輕人簽上大名的時候一定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