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自住一點也不划算?

台中市7期商圈林立,加上重大建設秋紅谷、台中國家歌劇院,人潮帶來錢潮,也帶動房地產市場。(盧金足攝)

財政部正在研擬房地合一稅、實價課稅等新制。有會計師預言,今年下半年房地產將出現清倉潮,甚至不用到下半年,投資客的房地產就會傾巢而出。
對於「無殼蝸牛」是不是該趁此時機,進場買房,引發一場論戰!

*買房自住一點也不划算?
有一本「買房自住一點也不划算」的日文翻譯書籍,列舉了八個一定要買房自住
的迷思。包括:
*「房租付到最後,房子也不會是我的。因此寧願付貸款買一棟自己的房子」。
*「需要用錢的時候,可以賣房子。自己的房子就是自己的財產。」
*「因為現在是買房時機(利率低、價格便宜、小孩要上學了、要結婚了等等)」。
*「租房子說出去沒面子,為了孩子還是要有自己的房子比較好。」
…包含了理性與感性層面的思考;並列舉了10忠告,讓讀者重新思考買房與人生新關係。

因為台灣與日本二國無論在國情、文化、觀念、習俗等方面都有差異;此處不談日本,而是以台灣人的買房觀念為例,試著從另一個角度解讀該書中提到的二個問題。
1、    房貸30年不划算?
2、    上班族用貸款買房自住,風險很高(因為會失業)?

其實答案只有五個字「成功就划算」!
如果某人買進房產之後的30年,都沒有遇到失業等…家庭變故,順利將房貸付清,而且所買進之房地產持續升值;大家認為划不划算呢?
反之,即使30年前在台北市精華區以極低價格買進房產,後來因失業、生意失敗或離婚等因素,導致半途賠錢將房地產賣出,自然就不划算!

*避免人生風險
其次,上班族用貸款買房自住,風險很高(因為會失業)?
試問:買房自住遇到失業會繳不出房貸;那麼租屋者遇到失業,難道就不要繳交房租了嗎?面對人生可能發生的財務風險,即使不買房,也要盡量避免。

「MASTERCARD財富管理大師」曾歸納出六項造成個人財務危機的事件,只要其中一件或更多事件發生,就會讓負債超出可掌握的範圍。
第一、生活及消費超過收入
第二、失業
第三、離婚
第四、額外的醫療支出
第五、額外的家庭或車輛支出
第六、作保、遭到詐騙或不當理財

*買房二重點 時點+地點
平心而論房地產屬於大資產投資,一般人無法一次拿出全額資金;20~30年房貸期,讓小民有機會擁有房產。雖然期間要支付不少利息,不過只要買對區域,隨著房價走揚,自然可以彌補利息支出!

整理買房二個重點:一是買房時機點、二是買進地點。唯有在房價低檔區買進,才能降低持有成本;另外買進地點具有長期升值條件,自然不用擔心未來房價下跌!

至於,該不該買進房產,真的是見仁見智。只是他人意見千萬別「照單全收」,否則20年後才發覺不該買房,或是錯失房買時機,也不會有人替你承擔「決策錯誤」的苦果,自己要負完全責任。所以,聽完別人的意見,一定要加上自己的條件,綜合思考,再理性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