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 9銀行受害逾386億元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20年1月9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潤寅詐貸案,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在逃的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等36人。檢方統計,包括合作金庫等9家銀行,被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386億2718萬餘元。

檢調去年獲報,楊文虎、王音之夫妻涉嫌以不實應收帳款向多家銀行詐貸,金額逾百億元。北檢展開十多波搜索、約談行動,聲請羈押22名被告獲准,但楊文虎夫婦早於去年6月間潛逃出境。

起訴指出,楊文虎、王文音涉嫌自民國99年8月起指示貼身秘書林奕如等員工,偽造不實的買賣合約書、統一發票、出貨單及海運提單等文件,讓楊文虎夫婦藉此陸續向合作金庫9家銀行所屬分行申辦國內外應收帳款融資及外銷放款。

檢方查出,福懋公司副總經理黃明堂等多人擔任不實交易的銀行照會窗口,以接待銀行人員訪廠、收受債權轉讓存證信函、回覆確認交易內容等方式,佯裝他們所任職的各間公司或其子公司與潤寅集團有交易的假象,讓銀行陷於錯誤,核准動撥貸款。

檢方統計,潤寅集團共計向星展銀行、元大銀行、台灣企銀、王道銀行、第一銀行、合庫銀行、華南銀行、玉山銀行及兆豐銀行等詐得新台幣284億6314萬9522元、美金3億3315萬1349元、日幣6億7796萬2000元的不法款項(共約新台幣386億2718萬490元)。

檢方表示,楊文虎、王音之去年4月間已知悉詐貸犯行將曝光,透過王音之胞弟王振賢結識律師黃呈熹,在楊文虎夫婦逃亡後,由黃呈熹、王振賢及楊文虎女兒楊宇晨等人,在國內負責共犯及證人間的勾串,並湮滅、隱匿犯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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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楊文虎夫婦詐貸高達386億元,嚴重危害社會經濟及金融秩序,惡性重大,為遂行詐貸銀行,竟長期以現金及高級水果禮盒籠絡國內多間上市公司經理或資深員工,配合向銀行不實照會,上市公司也因員工收取不法利益配合犯罪,重創其商譽,向法院求刑30年。

楊文虎夫婦去年潛逃出境,北檢已於去年8月間發布通緝。北檢表示,已透過國際及兩岸司法互助管道,希望能將2人引渡返國;2人的境外不法所得,北檢也已透過司法互助管道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