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藍委酸,殺人犯投案要合總統八字

【時報-台北電】民進黨政府拒殺人嫌犯陳同佳來台投案,國民黨立委陳玉珍21日質疑,殺人犯投案,本來就是應該做的事,怎麼會變成問題了?難道殺人犯能不能投案,還要看是否合總統的八字?

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陳玉珍質詢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陳同佳投案一事,蔡英文總統定了調後,在各政府機關裡已經產生寒蟬效應,沒有人敢講話,如果都是總統說了算,「還要法幹什麼?」

陳玉珍問林輝煌,「殺人犯可不可以投案?政府能不能拒絕殺人犯投案?」結果,林輝煌表示,他不便回答,因為涉及到個案,他的任何回答都很容易會聯想到個案。

林輝煌的回應,讓陳玉珍無法接受。她一一點名出席的銓敘部、金管會、教育部同一問題:「殺人犯可不可以投案?」被點名問到的不是說,非業務管轄範圍,就是答,不便回應。

陳玉珍於是回頭質問林輝煌,殺人犯可不可以投案,是可以就法論法的事,政府機關裡,連學法律的人都不敢講,「司法院,是不是忘了多訂一個《總統專章》?」殺人犯投案,本來就是應該做的事,怎麼會變成問題了?難道殺人犯能不能投案,「還要跟總統的八字配一配,合了才能決定?」

馬英九辦公室則指出,陳嫌欲來台投案,港府願意協助,正可達成去年士林地檢署追捕陳嫌到案受審之目標,何樂而不為?現在陸委會「反送台」,不論從維護主權、保障人權到實踐正義,都站不住腳。請陸委會多做實事,法律問題交給檢察官處理,這樣對兩岸與港澳工作才有實益。

馬辦表示,內政部徐部長的說法更是荒謬。港人殺港人,但殺人地點在台灣,為何台灣不能審判?嫌犯潛逃、檢方發布通緝,所有犯罪證據都在台灣;現在殺人犯要來台投案,為什麼蔡政府拒絕?那之前通緝是玩假的?

馬辦強調,當然支持台港盡速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作為日後刑犯或嫌犯相互遣返的依據,但協議研商費時,緩不濟急。應先就個案同意陳同佳來台投案受審,建立司法互助實務之範例,再跟香港協商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以免曠日廢時,讓陳嫌逍遙法外,讓死者家屬痛心抱怨。(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譚淑珍、黃福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