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港示威辱五星旗,人民日報:碰觸底線是可忍孰不可忍

【時報-台北電】香港旺角再遊行的示威者將五星旗丟到海中,繼4日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港府接連強硬發聲後,大陸官媒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5日在頭版雙雙再表達北京中央的立場,強調是可忍孰不可忍,國旗神聖莊嚴不容侵犯,污辱國旗、喊港獨口號等作法,不僅踐踏香港法治,更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呼籲香港警方盡快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維護香港法治、維護社會安寧。

《人民日報》5日在頭版刊文「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制止暴力」,文章指出, 一個多月來,香港反對派和激進暴力分子蓄意製造暴力事件,已經完全超出了和平示威的範疇,脫離了訴求軌道、扭曲了事件本身。

文章稱,圍堵香港中聯辦、污損國徽、圍攻警署、毆打警察、污辱國旗,甚至在非法遊行集會中喊出港獨的口號,不僅踐踏香港法治,更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種種跡象顯示,激進暴力分子根本不是為了反修例訴求,根本就在於搞亂香港、搞衰香港,摧毀「一國兩制」。

該文指出,暴力衝擊行為已嚴重威脅香港公眾安全,對香港法治、社會秩序、經濟民生和國際形像都造成嚴重影響。零售業首當其衝受到衝擊,一個多月來,營業額大幅下跌。人們憂心的是,如果暴力行為再持續,法治基礎、營商環境、社會秩序等香港經濟立足的根基勢必遭到破壞。

文章稱,從目前態勢看,要有效制止暴力,不能僅靠香港警方孤軍奮戰。香港各界都要充分行動起來,旗幟鮮明反對暴力、抵制暴力。

《人民日報海外版》則在頭版刊文《國旗神聖莊嚴不容侵犯》,文章指出,一些極端分子在尖沙咀海港城降下五星紅旗並拆下扔入海中。消息傳出,人神共憤。國旗神聖不容侵犯。極端分子肆意踐踏法律、挑戰國家尊嚴、傷害民族情感、破壞一國兩制,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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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引述法條指出,國旗是國家的標誌性旗幟,大陸的國旗法第三條,以及香港特區《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都有明確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

文章稱,8月3日激進分子又公然侮辱國旗,甚至在旗桿處寫下「港獨」字句。是可忍孰不可忍,對於激進分子的違法犯罪行為,絕對不能姑息遷就,必須嚴肅追究、早日繩之以法,還香港一片安寧。(新聞來源:旺報即時 陳君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