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麥寮海水淡化廠 正式通過環評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018年8月1日電)台塑企業為了補足六輕廠區枯水期的水源缺口,規劃興建麥寮海水淡化廠,雖然此案的小組結論曾引起台塑不滿、衍生爭議,但經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審查後,確認通過環評。

台塑六輕每日使用濁水溪集集攔河堰30萬噸水,在冬季枯水期屢屢發生與農民搶水爭議。環保署環評大會在2008年審查六輕四期第三次環差案時,要求台塑六輕在枯水期自籌水源。

台塑六輕今年正式提出麥寮海水淡化廠興建計畫,預計投入新台幣50億元經費,在六輕廠區內興建可以每日產水10萬噸的海水淡水廠,可供應包括台塑、台化、南亞及台塑化等六輕廠區的66家業者使用。

此案在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時決議,海淡廠每年2到5月或經濟部水利署認定水源不足期間(排除開發單位不可抗力因素期間),採日產淡水量10萬噸全量運轉,並於公告審查結論後3年內完成興建營運。

不過,台塑高層卻對此結論不滿,認為台塑已在環評會議中堅決反對每年2月到5月枯水期每天100%運轉,每天要生產10萬公噸水,哪有工廠保證4個月每天100%運轉。而環保署之後也公布當天會議逐字稿反擊重申,結論內容是台塑副總自行提出,要求台塑高層應切實掌握當日會議情形。

環保署今天舉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35次會議,會中第3案審查麥寮海水淡化廠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

台塑副總吳宗進在審查會議一開始就先表明當時是「誤會」,那時是為了回覆環評委員的問題,同時強調並沒有主動或被動承諾每日10萬噸全量運轉。

最後經環評委員審查及討論後,此案照專案小組初審結論建議通過。不過,結論為每年2至5月及6月至隔年1月經濟部水利署認定水源不足期間,排除不可歸責於開發單位因素期間,採月平均日產淡水量8至10.5萬噸;海淡廠全年產水量也應達1700萬噸以上。

其中,不可歸責於開發單位因素,是指發生如天災(颱風、地震)、供電異常、設備突然異常等情況導致海水淡化設備無法正常操作。